雲林縣(1887年-1895年),新打埔、雲林縣廢止。崙仔頂庄、寒貞藔、外湖庄、新泉州厝、澄海厝、瓦磘庄、劉厝庄、東勢厝、舊泉州厝、普寧厝、橋頭庄、沙崙後、三姓藔、巫厝庄、蚊港庄、海口厝、原嘉義縣北港溪以北、三姓庄、鹽田庄、三塊厝、1887年(光緒十三年)創立之際,彰化縣濁水溪以南拆分而出,臺灣依《馬關條約》割讓予日本,鷺兒潭、火燒牛稠、 行政區劃 1894年(光緒二十年),馬山厝、故將縣名取作雲林縣,丘厝庄、埔尾庄、火燒藔、圳頭厝、頂許厝藔、單塊厝、興化藔、呂祖厝、溪頂庄、南至牛稠溪(今北港溪),瓦厝庄、牛埔頭庄、約當今之雲林縣全部及南投縣西南部。蘇厝庄、雷厝庄、坑園藔、轄區北至濁水溪,於光緒十九年(1893年)將縣治移到了斗六門(今雲林縣斗六市)。番仔藔、 雲林縣的縣治最初設在沙連堡林圯埔近郊的九十九崁雲林坪(今南投縣竹山鎮)上,昌南庄、菁埔庄 他里霧堡 西螺堡 白沙墩堡 大丘田東堡 溪洲堡 沙連堡 打貓東堡 打貓北堡 布嶼東堡 布嶼西堡 相關條目 台灣行政區劃 雲林縣 雲林縣舊城 雲林縣新城 參考來源 台灣古代縣份 雲林縣 (清朝) 1887年建立的行政区划 1895年废除的行政区划光豸藔、楊厝藔、新興庄、鹽埔庄、中山庄、五條港、頂山藔、下山藔、

